新颁发的“劳动合同法”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促进和提高企业竞争力、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,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。应广大经营师所在企业的要求,现决定举办一期“劳动合同法”实施后劳动法务处理的专题研讨班。
出席对象:企事业单位的分管总经理、财务、人力资源、企业法律部门的主管人员等。
讲座时间:2008年3月26日(星期三)下午1:00—4:00
讲座地点: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(近四平路)288号文华楼
交通参考:55、61、910、817、937、118。
收费标准:120元(含培训费、资料费、茶点费等)
主讲老师:姚兰萍,“上海临风律师事务所”主任,资深律师,知名法务培训专家,《企业法务》期刊主编,“法务培训网”主创人,多篇法务专著作者。姚律师执业23年,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认同度,属理论加实战的实务派老师。
此次讲座内容丰富,结合实际,可操作性强,为了便于听讲和学习,届时还将提供讲课提纲及有关资料。课后专门安排主讲老师进行现场答疑。
联 系 人:蒋老师、俞老师 联系电话:25653336 传真:25653338
上海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2008.3.1
|